close

答覆:


依照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無論有無營業額,均應申報。若超過申報期限30日未來申報,依照同法第49條規定,應處新台幣3,000元之罰鍰。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中華民國會計師、中國註冊會計師及註冊稅務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ISCPA 的頭像
    RISCPA

    南崁會計師事務所-桃園會計師事務所-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RISC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