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財稅會計實務問答園地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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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應於每年51日起至531日止辦理結算申報,其不合免稅要件者,仍應依法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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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第三百七十條規定外國公司之名稱,應譯成中文,除標明其種類外,並應標明其國籍。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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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印花稅法第九條規定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凡按件實貼印花稅票者,如每件依稅率計算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每件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份,均免予貼用。而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如彙總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份,亦均免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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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即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超過六分之一者,按實際使用面積計課,其未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為準,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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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應視為銷售,開立發票。但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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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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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獨資組織營利事業如有觸犯稅法上之違章事實應受處罰時,應以該獨資經營之自然人為論處對象,故違章行為發生時之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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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1)稅捐稽徵機關對有關復查之申請,應於接到申請書後2個月內復查決定,並作成決定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公同共有人最後得申請復查之期間屆滿之翌日起2個月內,就分別申請之數宗復查合併決定。
2)稅捐稽徵機關如未於接到申請書後2個月內作成決定者,納稅義務人得逕行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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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同一買受人一次交易事項中包括不同課稅別之貨物或勞務時,應按應稅、免稅與零稅率分別開立,並於統一發票明細表課稅別欄註記。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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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房屋稅條例第二、三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房屋,指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指附屬於應徵房屋稅之其他建築物,因而增加該房屋之使用價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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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額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服務費應列入銷售額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75.4.10台稅二發第752316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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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法院命令解散,因股東內部發生糾紛致未分配剩餘財產,亦未將股本發還,其清算尚未完結,公司主體並未消滅,如以公司名義將上項股本存入銀行所生之利息,仍應由清算人依稅捐稽徵法第13條規定,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財政部72.4.12.台財稅第3270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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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三至第十一條之七規定
(1)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不得增加或減免納稅義務人法定之納稅義務。
(2)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於進行調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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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所得稅法第四條修正有關現役軍人之薪餉、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自101年度起恢復課稅。亦即軍教人員應自1025月起辦理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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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投資業務營業人,投資國外營利事業所取得之國外股利收入,仍應併同國內股利收入彙總列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
(財政部賦稅署90.9.20台稅二發字第090045623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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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工廠管理輔理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同一廠址設置二家以上工廠時,應分別依規定申請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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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工廠管理輔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工廠遷移廠址或變更產業類別,應重新辦理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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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工廠管理輔理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規模認定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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